□王寿斌
填报高考志愿是法律赋予考生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不容他人肆意践踏篡改。然而,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高中13名考生的高考志愿却被别人偷梁换柱、莫名其妙地被统一改成了创办仅一年的四川三河职业学院。经公安机关查实,事情的起因是万胜高中教导处副主任徐某将考生信息泄露给了三河职业学院教师李某。而李某又将学生信息转交给三河职业学院聘用的招生工作人员秦某,由秦某通过网络“在系统关闭前的很短时间内”修改了志愿。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中国青年报》)
敢于以身试法者自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然而,通览这两起案件,再进一步联想到一年以前的7月2日,复旦大学曾向媒体曝光该校部分考生遭同城院校的驻省招生老师“忽悠”而修改志愿(《京华时报》2011年7月2日)。从这些事件中,我们感受到的是当前高校招生秩序的混乱。如果听任这一乱象蔓延和普及,不仅考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更会殃及我国高等教育的声誉。
近几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的学龄人口呈快速下降趋势,2008年全国高考报名人数为1050万人,到了今年仅剩915万人,而高考招生计划却有增无减,高校之间的办学竞争日趋激烈。对于知名本科高校来讲,在生源不愁的情况下,竞争的焦点是到各地“掐尖”抢“状元”,而对处于高校底层的高职院校来讲,则更多的是如何想方设法招足计划,以维持运转,保持发展,避免出现“关门大吉”。其中,民办院校更是备受煎熬,时时面临生源枯竭的压力。在生存面临危机的情况下,出于“求生”本能加大学校形象宣传力度,设法招揽生源本在情理之中,然若因为饥不择食而走了歪门邪道,便显得有失理智,到头来得不偿失,不仅救不了危机,还会触犯国家的法律,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