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仝伟平、刘婧)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了解到,我市采取推行门诊统筹、扩大住院大病补偿范围、推行支付制度改革等措施,不断扩大农村居民的医疗受益面,极力方便参合人员看病就医和结算补偿,有效地保证新农合基金安全合理使用。截至6月底,全市共补偿参合农民895.06万人次,补偿医疗费用3.68亿多元。
据悉,今年,全市共有250.7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7.95%,共筹集新农合基金7亿多元。截至6月底,全市共补偿参合农民895.06万人次,其中大病补偿13.63万人次、享受门诊统筹补偿632.23万人次、家庭账户补偿249.19万人。全市补偿医疗费用3.68亿多元,其中大病补偿医疗费用2.8亿多元、门诊统筹补偿医疗费用3978.86万元。
今年1~6月份,全市累计住院补偿达到1万元的参合农民3407人次,补偿达到3万元的参合农民428人次,补偿达到6万元的参合农民60人次,补偿达到10万元的参合农民11人次,补偿达到15万元的参合农民2人次。
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参合农民的住院补偿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住院补偿较去年同期增加2万人次,增加补助资金1.21亿多元。大病统筹基金支付率为53.89%,比去年同期增加17.93%;基金总支付率为49.89%,比去年同期增加12.19%。
多措并举,确保新农合工作稳步发展。今年年初以来,随着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290元,我市新农合保障水平也相应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在省、市、县、乡级定点医院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住院补偿封顶线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一次性住院费用超过6万元的报销比例提高到80%、超过10万元的提高到90%。
我市建立了新农合定期运行分析制度,每月通报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医疗总费用、次均住院费用、自费项目占总费用比例、住院补偿比等指标,不断增强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控费意识。
积极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今年市卫生局制订下发了《焦作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焦作市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工作实施方案》,在确保我市新农合基金使用合理、安全、有效的基础上,将全市范围内的市、县、乡三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纳入总额预付管理当中,要求全市二级以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对阑尾炎、腹股沟斜疝等62个病种全面实施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政策的实施,不仅打破了传统的新农合补偿工作格局,也改变了以往根据患者医疗总费用按既定比例计算补偿金额的单一模式,更重要的是让参合患者得到了更多实惠。
今年我市门诊统筹实行乡级门诊统筹+村级家庭账户模式(武陟县除外),并且对开展门诊统筹和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行一般诊疗费补偿工作,规范了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受到了参合农民的普遍欢迎。据统计,1~6月份,我市门诊统筹共补偿参合农民632.23万人,补偿费用3978.86万元,受益面为252.18%,支付比为52.9%。其中,一般诊疗费补偿395.38万人次,补偿金额2030.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