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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8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服装业新国标于今日起强制施行
3岁以内婴幼儿服装将全部执行A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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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起,各位妈妈在给3岁以内的宝宝买衣服时,要特别注意服装的标签上是否包含“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 2010”这类字样。因为,从今日起,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全面强制施行。

  新规中,将婴幼儿纺织品这一定义中“婴幼儿”的年龄,从0~24个月扩大到了0~36个月。这一变化意味着,原本只需满足B类或C类要求的2~3岁儿童用纺织产品,在新标准实施后必须满足最高安全级别A类的要求。

  新规规定,产品吊牌上必须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含年份),并按GB18401标准要求标明产品执行的安全技术类别。

  综合以上两条规定,今后给3岁以内的宝宝购买服装时,服装必须有标签,标签上必须注有“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 2010”这类字样。

  此外,新规对甲醛含量、pH值、染色牢度、异味和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将更加严格。新加入的“致癌芳香胺的最大限定值为20 ㎎/㎏”这一条标准,已低于欧盟在2002年对“可分解22种芳香胺染料”设定的30㎎/㎏这一最大限定值。

  辛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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