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方海事处工作人员深入到沿黄、沁河水域周边的乡村农户、学校和浮桥等地方,将《河南省水路交通管理办法》宣传单、水上交通安全注意事项等宣传材料发到群众、浮桥职工手中,进行广泛宣传,增强了群众遵守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
明确责任,强化监管
强化对浮桥、渡口和码头的监管,对违反《河南省浮桥管理办法》的武惠浮桥公司进行了关停,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与有关乡镇、行政村、船主签订了“四级目标责任书”,对辖区内所有船舶,层层签定水上安全目标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按照水上安全职责分工,与县农业局、林业局、安监局等有关单位签订了“水上管理责任书”。
集中治理,严厉打击
联合乡镇政府对辖区沿河船舶进行检查,对詹店的采砂船进行集中治理,并采取彻底取缔措施,对这些非法船只进行了严厉打击,从而消除了安全隐患。
多措并举,加强管理
结合路政部门对浮桥过往车辆以及浮桥设施进行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浮桥通行超载车辆、危货车辆和客车。同时加强浮桥工作人员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浮桥存在的安全隐患,以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责令浮桥公司限期整改,保证车辆行人安全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