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的一个母亲唐慧,因其为6年前11岁女儿乐乐(化名)被不法团伙强制卖淫并遭轮奸案奔走呼告,此前被永州市劳教委决定劳教18个月,日前此决定又被湖南省劳教委撤销。唐慧通过代理律师的微博谢绝了好多好心人的捐款,表示要自食其力养活女儿。(据新华社、《新京报》)
6年了,乐乐的惨案还未有决期。值得欣慰的是,“被劳教9天”的母亲唐慧回家了,不用面临一年半的丧失人身自由之苦,长年身患性病和依然有心理创伤的乐乐也能继续由母亲悉心照顾。
两年前,知名媒体人邓飞得知乐乐案,曾联系门户网站帮助乐乐到北京治疗,还帮忙联系律师。最近因律师在网络曝出了唐慧被劳教的消息,乐乐案才得以借唐慧案之势重新发酵,被广为关注。
需要注意的是,唐慧案肇始于乐乐案,更需要关注的是乐乐案。假若乐乐没有受到暴力胁迫卖淫、惨遭轮奸,假若乐乐遭受不法侵害后警方积极作为,假若其中的被告人没有“被假立功”,假若此案尽早排除了被告方与当地权力机关千丝万缕的联系,假若唐慧为女儿奔走时没有受到司法人员的言语侮辱,假若一切案情都透射在阳光下而及时明了,唐慧又何以长年疑心重重为女儿“奔走呼告”?又何至“以身试法”,“扰乱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假若案发后乐乐能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和心理救助,唐慧又何至对仇恨念念不忘?
赵作海被释放后说,他谁也不要感谢,当然他不需要去感谢。唐慧不同,她是一个受了点小小的“恩惠”就太容易满足的女人和母亲。她通过律师的微博说:“我要谢谢各位好心人的关心,是你们的爱感动了我,让我放下仇恨。”她感谢律师、感谢记者,她相信湖南省委省政府,相信调查组,相信周强书记会给她公正的答复。
唐慧拒绝民间救助,并非不需要救助,而是她不敢奢求救助,她只敢求“公正”,对她来说,这是比救助更低的底线。民间不能给予“公正”,但看到了她们需要救助,只能尽绵薄之力,给予能给予的。如果官方应给的“公正”需要一定的“程序和过程”,能否及时给予她们需要的救助呢?在这个救助的过程当中,帮扶受害人及家庭的过程中,也许周慧和乐乐早已走出了阴影、实现了重生,而不至于纠结于漫长的诉讼,讨要将所有被告人处以极刑的自以为是的“公正”。
乐乐案和唐慧案更让人警醒的是,刑事案件受害人的救助问题并不比公正问题更低级,反而更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