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妇联老龄工作协调办、全国老龄办、全国心系系列活动组委会共同发布了新版“二十四孝”行动标准,标准中包括节假日经常与父母共度、每周给父母打个电话、教父母上网、陪父母看一场电影等富有现代生活气息的内容。
我国自古就有“百善孝为先”的说法。“银发中国”需要孝文化。我国现在已步入老龄化国家之列,老龄人口基数大,增速快,困难老人数量多,“未富先老”、“空巢老人”等现象十分普遍,随之而来的社会问题也频频出现。因此,关爱老人,报孝父母,不仅是社会文明的呼唤,更是关系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必然因素。在高度文明的现代社会,人们理应更好地尽到孝敬父母的义务,而面对现实的反差,需要社会进行倡导。
仔细研读“新二十四孝”的行动标准,内容广泛,与时俱进,这是“新二十四孝”令人称许的地方。但是,有一个问题萦绕心头,那就是实施新的行动标准,应该首先看其有多强的执行力和可执行性。既然出台了新标准,就应该将新标准落到实处,否则新标准就是一纸空文、纸上谈兵。
例如其中有一条标准是为父母建立“关爱卡”,但什么是“关爱卡”呢?这一点标准里没有说明。这个“关爱卡”上应该具体有一些什么内容,如何利用这个“关爱卡”了解到长辈的具体需求,这些问题都没有写。这样年轻人在执行起来肯定是一头雾水,没办法把这项标准具体落实。另外,这些行动标准过于具体,很难适应家庭关系的差异性和变化性。比如,一些很少给老婆孩子做饭的人,要他亲自给父母做饭,恐怕也是件为难的事;对大字不识的父母,非要教他们上网则很困难;陪父母去看场电影,他们也许认为不如在家看电视,又省心又省钱。
再如今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中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中,而不少年轻人因为工作和地域关系,很难做到每月甚至每周回家一趟。而这次新的行为标准里也明确提出子女要经常带爱人和子女回家,这对不少家在外地的年轻人来说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标准制定的初衷是好,但人性化的标准最终还是要靠人来实施。而且,孝道很难受法律的约束,也并无保障体系和措施,实施起来也许不能面面俱到,关键是要靠实施者的个人素质和意识。因此,笔者认为,践行“新二十四孝”,个人因素很关键,但如果在政策上能给“常回家看看”更多保障,在其他方面能给予更多关怀和支持,“孝”道才能笑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