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徐女士
问题陈述:我是许昌人,2010年大学毕业,去年来焦作工作,自去年12月份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目前公积金连续缴存不足一年。听说焦作市对新就业大学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放宽条件,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贷款吗?
行动记者:丰舒潍
行动结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答复,为支持我市人才引进工作,改善高层次人才和新就业大学生个人家庭居住条件,我市今年6月份出台了《关于对高层次人才和新就业大学生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条件的意见》,新就业大学生是指毕业5年以内新就业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意见规定,新就业大学生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从现行规定的12个月缩短为6个月,不受户口所在地的限制,并采取房产抵押的担保方式。徐女士现在已经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半年以上,因此可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及单位证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