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和贵平、宋秀梅) 为筹钱吸食毒品,两个“瘾君子”尾随刚从银行取钱出来的老年人,联手上演“拾包分钱”的骗局,诈骗老年人钱财。8月15日,解放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王某与张某(另案处理)同为吸毒人员,均无业。为了筹钱吸毒,两人预谋上演“拾包分钱”的骗局,诈骗刚从银行取钱出来的老年人。
2月8日11时许,王某和张某预谋后,窜至新华街一银行门口,尾随刚在银行取完钱的受害人刘某至一小区内。王某走在受害人刘某前面,并故意丢掉一个包,张某则假装与刘某共同拾包,并以共同分钱的手段骗取刘某3000元钱。
4月23日15时许,王某和张某在建设西路一银行门口,尾随刚从银行出来的受害人平某,以“拾包分钱”为由将平某骗至一家属院内,后两人骗走平某现金2000元。
5月7日9时许,王某和张某在西环路一银行门口,尾随取过钱的受害人范某,以同样的手段将范某骗至一小区内,并将范某的3080元钱骗走。赃款均被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一些诈骗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坦白,且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