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任永立)“在这里住院俺感到心里很踏实,同样的治疗,同样的效果,费用要比大医院少近一半,医生用药处处为病人着想,护士不间断来病房巡视,环境也非常好!”8月19日上午,在詹店镇卫生院病房陪护老父亲治疗的宋万鹏对笔者说。
从今年6月起,我县探索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住院次均费用级差管理。通过级差管理,科学地为每个医疗机构设定住院次均费用的“红线”,住院费用超出核定标准部分,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促使医院更好地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在遏制“过度医疗”的同时,还规定次均费用不得低于核定次均费用的80%,避免了“缺陷医疗”现象的发生。
同样一个阑尾炎病例,实施次均费用级差管理前在我县任何一家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病程一般在5天左右,包括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和治疗费等,费用要在2200元以上。实施次均费用级差管理后,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合理设计最佳治疗方案,同级辅助检查得到相互认同,在确保疗效的前提下为患者选择价格低廉的药品,有效遏制了重复检查、过度治疗现象的发生;护士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义务为患者剪指甲、喂饭、打开水及提供针线包等服务,使患者感受到了如同在家的温暖。目前,阑尾炎患者在乡镇卫生院治疗只需要1680元,较以前下降500元。
运行两个月以来,我县新农合基金日均支出由前5个月的53万元下降到目前的日均支出31万元,控制在日均支出风险线以下,县外转诊率从22 %下降到12%,县外资金占用比例由58 %下降到39%,实际补偿比例达到60.8%,提高了2.1个百分点,基本实现了群众得实惠、管理更规范、基金更安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