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李女士
问题陈述:我在市里买了一处商品房,打算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是现在担保人不好找,因为担保期间不能办理贷款、提取等业务。听说现在能用房产进行抵押办理,具体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行动记者:丰舒潍
行动结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答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购房抵押贷款,总的审批原则四句话:正常缴存公积金、购房行为属实、抵押物落实、还款有保证。
具体来讲,“正常缴存公积金”是指职工及所在单位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住房公积金年限在一年以上方具有贷款资格;“购房行为属实”是指不得隐瞒、伪造购房行为。“抵押物落实”,原则上要用所购住房房产进行抵押,该房产需先办理完预告登记或产权证后再进行抵押登记,取得房屋预告登记证或房屋他项权证。因此,职工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对于支付房款日期不宜写得过短,因贷款审批、办理产权证、抵押登记均要花些时间;“还款有保证”,指借款人家庭有可靠的收入来源,能保证在贷款期限内按月偿还本息,而不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我市在审核职工家庭收入时,依据职工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基数和实际月收入。合理的月还款额控制在不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