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李玉发、王成恒) 近日,温县公安交警大队某中队长在县城太行路上被一名醉熏熏的青年男子打伤,市公安局督察支队闻讯后,按照属地管辖、分级负责原则,及时启动维权快速处置机制,责成温县公安局先期处置,维护了公安民警的合法权益。
8月12日晚,这位中队长与家人步行至太行路时,一名醉熏熏的青年男子突然拦住其去路,边说边上前对其进行殴打,导致其左眼部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随后该局督察大队调查,确认该男子叫郭某某,曾因交通违章被交警查处,因而对这位中队长怀恨在心。
目前,郭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酒醒后的郭某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