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能
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旅游标准的实施、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拟订全市各类旅游住宿、旅行社的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国际旅游业务旅行社、国内旅行社的申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旅游保险工作、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负责旅游行业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
服务承诺
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政策办文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廉洁清正。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主动向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服务指南,公开办事程序和服务电话,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对符合要求的行政事项,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资料方可办理的事项,承办人一次性告知所补资料内容,待补齐有关资料且具备办理条件后,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四、接待企业及群众来访,做到举止文明,服务热情,有问必答,有难必帮,决不扯皮、推诿。
负责人:原庆玲
联系电话:(0391)3569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