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龙卿 实习生 姬冰洁
8月28日晚上,市民李先生和几个朋友在歌乐苑饮食有限公司解放东路的一分店就餐,没想到结账时遇到了麻烦:刷卡结账要多收10元手续费,索要发票却说刷卡结账不能给。
昨日,李先生向记者详细讲述了他在歌乐苑一分店消费时遭遇的烦心事。当日20时许,在该店消费过后李先生到总台结账,工作人员说李先生消费了260元,李先生遂拿出自己的交通银行卡提出刷卡结账。工作人员说刷卡必须加手续费10元。李先生说,自己以前在其他饭店刷卡结账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但是,工作人员说这是他们店的规定。无奈,李先生只好刷卡270元结账。结完账,李先生索要发票。工作人员却对李先生说,按照饭店规定,刷卡消费不给发票。李先生很生气,说税务局规定消费就应该给发票,便与工作人员进行理论。僵持了几分钟,李先生要求饭店经理来处理此事。过了一会儿,该店一位女经理来与李先生交涉。数分钟后,工作人员才将就餐发票给了李先生。
现在,李先生要求该分店赔礼道歉,退回多收的10元手续费。记者向山阳工商分局六号院工商所反映了这一情况,该所工作人员说,希望李先生到工商所写个投诉材料,所里再到该饭店了解情况后,争取尽快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