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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的本质:定位的艺术
一个买,一个卖
中间的权力究竟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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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9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个买,一个卖
中间的权力究竟怎么了?

□陈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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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贿人给我送钱就是想利用我手中的权力,以达到他们的个人目的。他们求我办事前给我送钱是为了加深感情,事成之后送钱是为了表示感谢。我收钱后给下面的人打招呼让他们办事,他们都唯命是从。”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原副局长李建军在庭审中的自白。(《法制日报》 2012年8月28日)

  这是李建军自己的说法。行贿人却有另外的一个说法:“像李建军这种人,我们做生意的得罪不起。他随便找个借口,把你卡一下,企业连门都开不了,而且企业每年都要进行年审,也离不开李建军的帮助。”看来,作为企业的行贿人“加深感情”、“表示感谢”之类都是假的,“得罪不起”、“离不开”才是真的。看来,作为受贿人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原工商局副局长的李建军自视太高了,自我感觉过于良好了。

  但李建军的话并不全是假的,“行贿人给我送钱就是想利用我手中的权力,以达到他们的个人目的。”这一句算是说到点子上了,抓住了要害,他是不是言不由衷,是不是在法庭上不得已而说出来的呢?现在已经不重要了,但这确实是问题的本质。

  一个当官的有权,一个做企业的想用权;做生意的拿钱来,为官的送权去,就像是菜市场、商场超市的买和卖的情景。但这样的情景剧并不是今天才有,也不是李建军的独创,它早已是一些地方官场里一种“潜规则”、一种固有的模式、一个通常的做法。诚如文中所言:在一些因腐败落马的官员思维里,收钱办事成为一种为官的模式,权力成为这些官员敛财的工具;而在一些行贿人眼中,要想办事情,就得处理好关系,就得送钱。腐败官员“卖”的是权力,行贿人“买”的也是权力。

  那么,在“卖”和“买”中间的权力究竟怎么了?表面上看,你有需求,我有供给,你买我卖,两相情愿,各有所获,皆大欢喜,没有什么不好的。但权力的买卖必然导致行贿的千方百计融通权力、受贿的挖空心思揽权专权。其直接的后果是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破坏,权力的变异、畸形和膨胀。许多人一看见此,就认为“权力是万恶之源 ”,就要拼命地诅咒权力,就要呼吁缩减政府的权力。

  其实,政府就是要权的,做官的应该有权。古今中外,各个历史时期,各个发展阶段,政府的设置、政权的建立,都是社会需要的,经济发展必需的。

  权力本身没有错,它是政府的强制力,是用来规范社会秩序、管理公共事务的。但权力确实也是一把“双刃剑”,用对了用好了,是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强大力量;用错了用坏了,就会滋生消极腐败现象,败坏社会风气。近年来查处的贪腐案件无一不证明,凡是存在腐败的地方,都会与权力相关联。权力越集中,越是难以受到监督和制约,产生腐败的风险就越高。

  制止腐败的滋生漫延,彻底消除腐败现象,需要广泛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强化权力的监督制约,但这仅仅是解决腐败问题的一个方面,还要从权力的设置、权力的运用等方面着手,才能真正消除腐败的土壤。

  腐败的高发、多发、群发,是当前我国社会转型、经济转轨阶段的特殊现象,暴露了政府权力设置、权力运用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深层次问题,需要我们全面深化对政府权力的认识,研究政府权力运作的规律,科学设置权力、正确运用权力、严格监督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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