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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地税局深入学习贯彻《处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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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地税局深入学习贯彻《处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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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王书军)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税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后,解放区地税局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处分规定》。

  该局把学习《处分规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学习培训计划,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该局党组成员和科(所)长带头学习《处分规定》,要求全体干部全面理解和掌握《处分规定》的具体条款,深刻领会其主要内容;利用办公自动化、内网地税信息、公示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处分规定》的重要意义和基本精神,增进地税干部对《处分规定》主要内容的了解和认识,积极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氛围;把学习贯彻《处分条例》与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结合起来,加大《处分规定》贯彻落实力度,通过学规、知规、守规,提高预防违法违纪、防范执法风险、化解廉政风险以及查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能力和水平;纪检部门按季开展明察暗访,加强对贯彻执行《处分规定》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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