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 实习生岳静) 3日,记者从市医改办获悉,根据我市确定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工作安排,今年我市着力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在继续提高基本医保参保率基础上,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重点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着力通过支付制度改革,增强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责任感。
今年,我市继续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分别稳定在95%以上和97%以上。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学生、学龄前儿童和新生儿参保管理工作。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继续推进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困难群体参保工作。
同时,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加强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人均筹资在300元左右;积极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盖统筹区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完善差别支付机制,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在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和三级医院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差距拉大在10%以上。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首诊到基层。将符合条件的私人诊所等非公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善监控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医保对医疗服务的实时监控系统,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建立联合反欺诈机制,加大对骗保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在加大医疗救助方面,我市加大救助资金投入,筑牢医疗保障底线。救助范围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资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提高救助水平,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稳步提高封顶线,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研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通过政府出资、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建立基金,解决无费用负担能力和无主病人发生的应急医疗救治费用。
抓紧制定基金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机制。研究制定重特大疾病保障办法,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的问题。参加新农合的患者一次性住院花费超过6万元报销比例统一提高到80%、10万元以上提高到90%。做好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的衔接工作。
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大病保障工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在提高基本医保经办管理水平方面,我市要求积极推广医保就医“一卡通”,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加快推进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切实做好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工作,加强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
同时,我市还要进一步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产业政策,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保险产品,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制定落实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