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协年度工作安排,6月份,市政协农业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专家采取到黄沁河焦作段实地考察和召开座谈会形式,对占我市入境水源总量90%以上的黄沁河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黄沁河水资源利用力度的必然性和迫切性
(一)开发利用黄沁河水资源是长远之计只能快不能慢
1.开发利用黄沁河水资源是解决我市水资源短缺问题的必然选择。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之所以提出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就是为了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抓紧制订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目前,我市的过境河流,除黄沁河外,其他大都开发利用成本较高,开发利用潜力不大。同时,我市目前雨季地表水的利用,包括周边还未有能够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的储量较大的水库。因此,开发利用黄沁河水资源是我市发展的必然选择。
2.开发利用黄沁河水资源是保证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据测,到2015年我市水资源需求总量为13.9亿m3,其中县市水资源需求总量为11.16亿m3、市区需求总量为2.74亿m3。在考虑利用南水北调、当地地表水、地下水、引黄水以及利用部分中水的情况下,我市水资源缺口仍在1亿m3以上。因此,开发利用黄沁河水资源迫在眉睫。
3.开发利用黄沁河水资源是解决我市地下水采补严重失衡的需要。有关部门资料显示,近30年来我市已逐渐形成以温县林肇为中心,西起孟州市区,东至武陟后阳城,北抵沁河,南至蟒河,东西长约65km,南北宽约16km,总面积近900km2的温孟浅层地下水漏斗区,漏斗中心地下水最大埋深达44m,是河南省第二大漏斗区。目前,漏斗中心区农民用地下水灌溉一亩地一次需要10~15元,而同样的地块利用黄河水灌溉只需5~8元,且农民用地下水的成本仍在继续增加。
(二)开发利用黄沁河尤其是黄河水资源空间很大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黄河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的通知精神(豫政[2009]46号),焦作的黄河和沁河取水指标分别为2.35亿m3、2.33亿m3,耗水指标均为1.76亿m3,而据有关部门统计,自2009年至2011年,我市占用焦作引黄指标实际用水量分别只有0.46亿m3。0.47亿m3、0.53亿m3。沁河由于受来水时空分布不均和水量逐年减少的影响,近三年实际用水量分别只有1.10亿m3、1.05亿m3、1.18亿m3(包括河务部门所管的12座引沁涵闸以及广利灌区向焦作提供农业灌溉和补源用水总量、引沁灌区向焦作提供农业灌溉和工业用水总量)。引黄总灌溉面积不足15万亩,仅占焦作可灌溉农田面积的9.6%,引黄河水量相当于濮阳市的5%、开封市的8%、郑州市的8%,处于省内沿黄地市倒数第二的位置。
(三)开发利用黄沁河水资源的基础设施良好
1.黄河水资源利用的基础设施情况。
(1)我市目前已建成的主要灌区,有人民胜利渠灌区、武嘉灌区、白马泉灌区、堤南灌区等。已建成的主要取水口门有老田庵闸、白马泉闸、张菜园闸、共产主义闸、驾部控导工程渠首闸、大玉兰控导工程渠首闸、孟州两个提灌站等8个。除堤南灌区和其对应的取水口门老田庵闸向原阳供水、白马泉灌区和其对应的取水口门白马泉闸停用外,其他引黄工程还在为我市农业灌区补源和工业、城市用水发挥作用。
(2)小浪底北岸灌区主要浇灌济源市和我市的沁阳市、孟州市、温县和武陟县的部分农田,目前整体规划已报国家水利部正待审批;西霞院灌区浇灌范围主要在沁河以南的青风岭一带和黄河滩地,目前该工程尚在补充论证过程中。
2.沁河水资源利用的基础设施情况。
我市主要的沁河取水工程是引沁灌区和广利灌区,目前这两个灌区已形成农业灌溉、工业供水、水力发电、渠库联调、生态供水等为一体的供水工程网络。此外,沁河两岸大堤上共有20座涵闸,每座设计流量1~3m3/s,灌溉面积均为1~3万亩。
二、黄沁河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分析
(一)对黄沁河水资源开发利用认识方面的问题
1.认识上具有片面性。中央文件明确指出,水资源开发利用要兼顾地表水和地下水,优先使用地表水,逐步削减地下水超采量,实现采补平衡。但我市一些人尤其是个别基层领导,误认为焦作地下水资源丰富,地下水资源不开发利用是一种浪费。正因为有这种思想的存在,长期以来忽视了黄沁河水即地表水的开发利用,造成了全国各地“都在抢水,而我们却在让水”的尴尬局面,致使有大部分引黄耗水指标和部分引沁耗水指标未得到利用,过境地表水白白流走。其实,我市境内地下水超采严重,采补不平衡问题凸显,漏斗区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难以保证,已经严重制约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
2.认识上有“等、靠”思想。如我市沿黄沁河部分县市没有利用好国家政策主动采取措施推进西霞院、小浪底北岸灌区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等、靠”被动思想严重。相比之下,济源市已提前动手自主修建小浪底北岸灌区济源段工程,抢先利用好黄河水资源,为工业和城市用水创造条件。
(二)黄沁河开发利用效率低的问题
1.受来水变化影响,部分工程失去引水作用。位于黄沁河交汇处的武陟白马泉闸,曾于上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中期,为10万亩农田灌溉和平衡改善生态环境补充地下水源发挥了很大作用,但自1986年以来,由于黄河上游水库增多蓄水增加,导致黄河下游水流量较小,特别是黄河主流南移,滩地较高,未及时开挖引水渠,加之沁河来水偏少且水质较差,故白马泉闸一直处于停用状态。目前,该灌区生产、生活、生态环境质量下降明显,渠系完好率仅35%。此外,焦作境内具备引水条件的20座引沁涵闸,由于沁河断流或严重污染,大部分自1990年以来长期处于无水可引停灌状态。
2.受黄河主槽下切影响,部分工程引水效率降低。随着小浪底工程调水调沙作用的发挥,黄河下游因泥沙淤积造成防汛能力低的现象得到了明显改善,但由于黄河下游河床的下切,同流量的水位也就明显下降,当花园口流量小于500m3/s时,人民胜利渠灌区和武嘉灌区都会出现引水困难,无法满足用水需求,致使灌区面积萎缩,不少地方改渠灌为井灌。目前,人民胜利渠灌区和武嘉灌区在我市的实际灌溉面积分别只有2万亩、3万亩。
(三)开发利用工程规模小配套设施不全的问题
由于开发利用工程规模小且配套设施不全,多数引水工程发挥作用有限。如人民胜利渠灌区实际灌溉面积为55万亩,但实际灌溉我市武陟农田仅5万亩;武嘉灌区灌溉武陟、修武农田面积不足10万亩;武陟、温县引黄补源几乎没有用水。多数工程的引水用途基本上是清一色的农业灌溉,未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生态用水、景观用水等项目结合起来。
(四)水利水费征缴难的问题
水利水费改革后,供水单位向村民、用水户征缴水费难度和工作量都增大,水费征缴常年存在拖欠现象,相关部门积极性得不到提高,影响了灌区的健康发展。
三、加大黄沁河水资源开发和利用力度的建议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是更好地开发利用黄沁河水资源的先决条件
1.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工程。力争尽快开工建设小浪底北岸灌区(焦作段)工程,争取黄河西霞院水利枢纽输水工程尽早立项,改善沿黄县市的农业灌溉现状。
2.白马泉灌区恢复引水工程。该灌区有取水许可证,只需新开挖滩区引水渠1.6公里、改建西营防沙闸(险闸)、建设一处低扬程5m3/s的泵站、对穿黄河堤的白马泉闸进行适当加固(已鉴定为四类闸,上级要求拆除回填,即废除),恢复堤外原来渠道3.1公里,即可恢复白马泉灌区的引水功能,在黄河流量1500m3/s以上时,可实现自流引水5m3/s,自流不满足要求时,用泵站提水,解决武陟县城、瑞丰和江河纸业等工业用水及城市生态用水,灌溉农田面积4.5万亩。
3.沁北引黄灌区(引黄入焦)工程。工程竣工后既能为武陟引水补源,也能缓解市区工农业和生态用水,为焦作城区水系建设提供可靠水源。我市应加快该工程建设步伐。
4.孟州引黄工程。该项目取水口设在逯村工程下首,采用提水方式,设计流量1~2m3/s,扬程10米,供水惠及城市用水、工业用水和生态用水,下一步应尽快果断实施。
5.武陟引黄补源工程。一期主体工程干渠已完工,地方配套渠系正在筹建中,应加快配套渠系建设步伐,尽快发挥效益。
6.加快推进利用武嘉干、支渠向修武工业集聚区、电厂等引黄供水项目进展,缓解修武县城生态及工业用水紧缺的现状。
7.加大沁河水引用力度。我市应尽快向上级反映并解决好引沁灌区反调节坝工程,充分发挥好引沁、广利引水工程以及沿沁大堤两岸20座涵闸作用,为粮食安全提供水资源支撑。
(二)编制好规划,是黄沁河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科学基础
我市应积极编制《焦作市黄沁河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进一步明确黄沁河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性和具体引黄沁河项目建设方案。编制《规划》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黄河水量调度条例》、《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2011年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焦作市2011年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水利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为编制依据。
2.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原则。
3.坚持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需求的原则。
4.坚持结合县、市实际用水需求,科学合理分配各取水口耗水指标,鼓励兴建引水工程,用足用好耗水指标,实现人水和谐、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原则。
(三)创新投入管理机制,是加大黄沁河水资源利用力度的关键
创新投入管理机制,关键是要调动河务部门、受益县市、民间资本三个方面的投资积极性,最大限度利用好黄沁河水资源。
1.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一方面紧紧抓住国家加大水利投资的有利时机,立好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水利资金。另一方面要增加本地财政投入。各级财政可通过从土地出让受益中提取资金和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形式,确保财政水利资金来源。同时,要出台硬性措施,确保各级财政对水利的投入总量大幅提高。
2.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其一,政府要搭建好水利投融资平台,增加民间投资渠道。其二,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采取谁受益、谁投资、谁管理的办法,提高当地农民投资水利的积极性。其三,可采取冠名权的办法,吸引民间投资。
3.加强水资源管理。建立事权明晰、分工明确、规范协调的水资源管理机制,创新水费征收模式,促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鉴于我市沁河水资源多头管理的实际,建议成立沁河水资源管理局,负责对沁河水资源的统一调度与管理,避免上游来水忽大忽小,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加强领导,是加大黄沁河水资源开发利用力度的有力保证
1.成立领导机构。领导机构的职责主要是协调河务、水利、引沁、广利等黄沁河管理部门以及市内各县市区的引水工作,考虑到与城区水系建设的衔接以及与上级相关部门的协调方便,建议专门机构实行市长负责制,将领导机构与城区水系建设指挥部合署办公。沿黄沁河各县市也应将加大引水工作纳入本地总体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出台配套措施和办法,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形成加大黄沁河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合力。
2.提高思想认识。各级领导要把黄沁河水开发利用作为本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维护百姓百年利益的高度来认识,并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一是要把“抢水”视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不等不靠,积极向有关部门“要足”并“用好”水量分配指标,切实保护好地下水资源。二是对未开工和正在施工的项目,如小浪底北岸灌区和西霞院水利枢纽输水工程,在作好施工资金保障的基础上,及早动手,充分用足用好黄沁河水资源。
3.建立监督和激励工作机制。监督的目标就是“两优、两满意”。“两优”,即黄沁河开发利用所有工程达到质量优,供水部门做到服务优;“两个满意”,即用户满意、群众满意。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全程,广泛听取用户和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尊重媒体监督,并详细做好优劣记录工作。对工程质量和服务差的领导尤其是直接领导和单位坚决予以责任追究,并给予经济处罚;对开发利用黄沁河水资源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