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梦雪、张娟)为确保我市新入学的大学生、高中生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我市民政部门开展了困难学生救助活动。
明确救助范围。救助对象是2012年我市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困难大学新生和困难高中新生,救助范围是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及城乡孤儿,确保不漏下一个困难学生。
严格救助程序。经由学生本人申请、村委民主评议、乡镇(办事处)入户审核、民政局入户核查的三级审核程序后,列入困难学生救助范围。通过走访、查看、逐户核查,确定救助对象人数,确保将每一分钱都花在真正困难的学生身上。
科学核定标准。根据困难学生家庭情况科学确定四类救助标准,对家庭特别困难大学生救助4000元,比较困难大学生救助3000元,困难大学生救助2000元,困难高中生救助600元。
截至目前,市民政局分两批次先后救助470名困难学生。其中,困难大学生309人,困难高中生161人,共发放救助金61.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