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兵卫)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文件精神和我市关于安全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完成我市的安全创建任务,日前,市安委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焦作市安全和谐型村镇创建考核细则(试行)》和《焦作市安全和谐型社区创建考核细则(试行)》。
两个《细则》均为百分制,都从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办公设施、安全生产布局和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形势等六个方面对安全和谐型村镇(社区)创建工作进行了细化和任务分解,是今后安全和谐型村镇(社区)创建的重要指导文件。今年,我市各县市区确定的35%的村镇(社区)创建单位经考核必须达到基本达标(75分以上)以上水平,其中典型示范点必须达到达标水平(85分以上)。年底前,市安委会将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细则》对典型示范点逐一验收考核,对未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将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先进评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