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金桂香 通讯员马志贤)记者19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河南省财政厅日前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年至2014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对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将进行规范。
通知指出,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规范我省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费管理,按照中央差旅费、会议费制度改革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年至2014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采购工作的通知》,自2013年起,省及省辖市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出差和举办会议实行定点管理,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政府采购确定的定点饭店,是为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提供出差和会议使用,实行中央、省和省辖市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并轨管理,同步开展、同步采购、统一价格、统一管理,享受同等接待服务,不再区分中央级、省级和市级定点级次。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省境内定点饭店采购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省辖市财政局统一负责。考虑到我省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会议费、差旅费支出标准的差异,我省境内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原则上只在各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城市采购。
通知指出,政府采购的定点饭店实行并轨管理,既是中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也是我省省级和省辖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因此,各省辖市要充分考虑中央、省和省辖市三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会议要求,合理确定政府采购价格。具体采购价格由各省辖市在财政部确定的出差、会议定点采购价控制上限(出差定点饭店客房套间控制在每间每天600元以下、标准间和单间控制在每间每天300元以下;会议定点饭店综合定价控制在每人每天400元以下)以内,按照数量适当、布局合理、档次适中等原则,结合本地差旅费、会议费标准和实际情况确定。
实行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是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重要举措,以切实加强对定点饭店的管理,充分发挥定点饭店在规范财政资金使用、降低行政成本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