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书军)今年年初以来,解放区地税局针对本辖区建筑安装项目的施工方大多是外来建筑公司,建设项目周期短、流动性强、资金拨付不确定等状况,采取措施加强对外来施工企业的税收管理。
该局对在建项目进行完善登记,要求其提供合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等;建立健全税源管理档案,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外来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相关信息,健全完善相关管理档案;要求相关责任人深入建筑施工工地,了解施工进展情况,掌握工程款结算进度,对施工进度、税款入库情况建立动态档案,加强跟踪监控,同时通知建设双方在收付工程款时必须使用地税机关的专用发票,坚持开一张税票收一笔税,做到发票、税票同行;管理人员要加强与负有扣缴义务的总承包人和建设单位的沟通,督促其按照税法规定及时履行扣缴义务,防止税款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