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党委、纪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纪检组:
2012年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防止“节日病”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经市纪委领导同意,“双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2年9月25 日—2012年10月10 日
二、检查内容
1、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
2、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问题。
3、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问题。
4、用公车接送学生、探亲访友、外出游玩等公车私用问题。
5、利用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收敛钱财问题。
6、参与赌博,特别是以赌博形式收受财物问题。
7、单位之间用公款互相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问题。
8、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滥发各种实物、津贴补贴、奖金等钱物问题。
9、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检查方式
全市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自行组织检查;同时,市纪委将成立检查组,对各单位以及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督查或暗访检查。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纪委监察局将建立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关键时段、重点人员和重要场所的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教育。各单位要针对中秋、国庆期间“节日病”易发多发的特点,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营造廉洁过节的社会氛围。同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采取节前廉政谈话、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教育提醒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3、加强公车管理。各单位一般公务车辆要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登记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确需动用的要实行请示报告制度,由单位负责同志审核后登记备查。
4、强化社会监督。全市各单位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或邮箱,随时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及时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市廉自办将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对全市开展“节日病”治理情况进行报道和监督。
5、严查违纪案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典型案例要予以通报并公开曝光。
各单位要将中秋、国庆期间开展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违纪问题处理情况于10月10日前报市纪委廉自办。
市纪委举报电话:5653013
举报邮箱:qyjjwlzb@163.com
沁阳市领导干部
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