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苑双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拐卖儿孙 父亲爷爷均获五年刑
“小窗口”的为民情怀
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化解群体性纠纷
解放区法院全方位帮教失足少年
丈夫出轨 妻子故意伤害被判刑
擦亮服务窗口 真情温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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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遭侵权 法官为您释疑
机构改革突出“高、精、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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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0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小窗口”的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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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案信访窗口是人民群众表达诉讼需求、开展诉讼活动、寻求司法公正的重要场所。孟州市法院把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当做践行人民司法为人民的生动实践,使立案信访窗口成了充满司法阳光的窗口、彰显人文情怀的窗口,真正体现了“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原则,让群众看在眼里、暖在心上。

  其实,立案信访窗口就是法院打开的一扇窗,让阳光透进来,让谦和亲切代替冷漠疏远,让满腔热情代替爱理不理,让平等尊重代替居高临下。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建设的不仅仅是宽敞明亮的立案大厅、一应俱全的硬件设施,更是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理念。

  从此,立案信访窗口成了人民司法为人民的重要平台。立案信访窗口天天与人民群众面对面,必须始终把群众需求摆在第一位。孟州市法院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畅通了民情诉求渠道,解决了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在这里,申诉难的惆怅有人听了,不会告的困惑有人解了,一些看起来琐碎、平淡的细微小事,在这里都是需要悉心处理的大事。

  立案信访窗口成了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前沿阵地。在现实生活中,群众的法律意识不强,当事人产生诉讼的原因很复杂。有了立案信访窗口,有时能当场让当事人不起诉,有时能让当事人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特别是诉前风险提示,可以让当事人为今后承担后果打下基础,最重要的是通过判后答疑,让一部分当事人增加对法院的信赖,这将会大大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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