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仝伟平) 据统计,解放区法院2007年受理辖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49件97人,2011年增至67件138人,其中未成年犯罪人员系累犯或有前科的从2007年的3%增至2011年的7%。针对未成年犯罪人数和再犯比例呈增加趋势,该院今年制定了“三化”措施,采取全方位帮教模式,避免未成年犯罪人员今后再次走上犯罪道路。截至目前,该院受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中,每名未成年犯罪人员均做到了向法庭悔过、向父母忏悔、向受害人道歉,从内心深处抵制再次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阶段化帮教,场景式教育
该院实行“阶段式、场景式”帮扶模式,对未成年犯在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等三个阶段,对未成年犯进行感化教育。庭审前,安排未成年犯与被害人家属、心理矫正人员见面;庭审中,由审判长对其进行庭审教育,未成年犯的父母对其进行当场教育;庭审后,由承办法官、人民陪审员向其进行法律释明教育,并在判决书后附法官寄语。必要的时候,法官会到取保候审未成年人家中、看守所等地,进行专门的情感交流。该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长张春峰介绍:“以不同的场景、不同的人物场合、不同的方式开展未成年犯帮教工作,目的是增强帮教力度、扩展帮教效果,使未成年犯从内心深处真正悔悟,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教育他们长个心眼、别再做傻事。”今年年初以来,该院已经利用此方式帮扶青少年犯罪人员23人82次,得到了受害人及未成年犯罪人员亲属的认可。
宽缓化判决,亲情式关爱
“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主审法官要先介绍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等综合情况,然后各合议庭成员再发表量刑意见。”该院刑庭庭长吴晓蔚说。为最大限度地挽救青少年,该院要求法官深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兴趣、爱好、学习、品行和家庭环境等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作为判决量刑的参考因素,从而增强判决的社会效果。对未成年犯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能适用缓刑的,不判处监禁刑;能适用较轻处罚的,不适用其他严厉刑罚措施。同时,该院还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不厌其烦地做双方的思想沟通工作,促使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使被害人谅解被告人,被告人真心忏悔,继而达到不埋怨、不结怨的社会效果。今年年初以来,该院共对21名未成年犯判处了缓刑,较之同期增长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撤率达到88%,帮教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效果。
多元化帮扶,一对一帮助
对未成年犯的帮扶会遇到很多难题,比如人员难找、交流不便等。为此,该院创新工作方式,根据未成年人喜欢上网、在网络上善于表达自己内心思想的特点,利用QQ和电子邮件等网络交流平台进行全方位的帮教工作。该院少年审判庭建立了QQ帮扶交流群,该群邀请区就业指导办公室、各街道和社区相关负责人等加入,针对不同个案相互交流帮扶意见,制定帮助措施。截至目前,该院刑事法官先后与35名出狱未成年犯罪人员通过QQ聊天、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了280余次帮教。通过QQ帮扶群向街道办事处、民政局等有关部门通报、反馈有关未成年犯罪人员出狱情况及家庭相关情况32次,给有关部门进一步开展联合帮教工作提供了第一手信息,并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帮助2名出狱未成年犯罪人员重返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