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笔者从修武县房管中心获悉,该中心与县林业局签订了国有修武林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协议,将该县和谐·阳光家园的拆迁安置用房的部分房屋,作为国有修武林场30户职工棚户区改造用房。
据了解,该林场工作的30户职工分散居住在山林中,生产生活条件十分艰苦,许多房屋破旧,年久失修。今年年初以来,该县抢抓国家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机遇,积极申报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充分征求职工意愿的基础上,将该县和谐·阳光家园的拆迁安置用房的部分房屋,作为该林场棚户区改造用房,力争在年底前,确保他们住上宽敞明亮的安居房,欢欢喜喜过春节。
(刘宜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