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焦作市城区征地补偿费收支管理,加强执法监察,做到政务公开,根据焦作市财政局、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共同颁布的《焦作市城区征地补偿费拨款公示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现将宗地补偿费拨款公示如下:
被补偿单位名称
宗地位置
协议签订单位名称
甲方
焦作市中站区许衡街道办事处李封二村村民委员会
新园路北侧
焦作市国土资源局中站分局
乙方
丙方
焦作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签订日期
2012.8.16
土地补偿费
(万元)
98.4348
补偿款支付方式
土地储备资金支付
公示起止日期:2012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
举报电话:焦作市监察局 3568353
焦作市财政局 3121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