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报道,昨天,被小贩打伤鼻梁的城管队员何秋树收到了南坪商圈负责人颁发的1000元“委屈奖”,以表彰他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自始至终文明执法。(据中国广播网)
城市管理是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城管工作者,应该坚持依法执法,不要怕闲言碎语,不要在乎一些民众的错误言论,该怎么执法就怎么执法。
诚然,城管工作不好干,这个情况大家都明白。虽说在当今的社会中奖项多种多样,但城管“委屈奖”还是多少给人一些怪怪的感觉。城管挨打,受了委屈就要给“委屈奖”。那商贩受了委屈,又有谁来颁奖?
试问,城管执法遭到商贩殴打时,就只能文明执法?难道除了受“委屈”,城管就没有更好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安全?又该以怎样的方式来处理与商贩之间的矛盾?还有,比城管更辛苦更危险的工作还有很多,难道受了委屈之后,也都发一个创意的“委屈奖”?
城管者管理城市,本是工作的职责,属分内之事。各种各样的小商贩为了生存而到街头巷尾经商,难免会有人占道经营。如果城管与小商贩发生了纠纷,城管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自然会被百姓称赞。但一旦与商贩发生冲突,受指责的绝对是城管。而今,城管被打,老百姓自然知对错、明事理,会对这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执法者竖大拇指。但是,受了委屈还受奖励,恐怕这就不会被老百姓认可了。
笔者认为,对城管设立“委屈奖”,并不能带来城市文明。设立“委屈奖”的后果,必然导致另一个极端,助长一些市民的霸道心理和不文明行为,最终让城管与市民之间的关系走向权利的不对称。
坦言来讲,要想改善城管与市民之间的关系,促进城市文明的建设,与其设立“委屈奖”,不如设立“文明奖”。对于文明典型,可给予适当的奖励。与此同时,也应对尽职尽责的城管人员进行评选,让更多的市民参与投票评选,毕竟城市文明需要彼此的理解和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