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荆小斌、毛晶晶) 近日,我县第二轮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全面启动。
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是切实加强事业单位法人诚信体系建设,维护事业单位法人合法权益,促进事业单位公益目标实现最大化的一项重要工作。2009年,我县开展了第一轮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根据几年来评定管理工作情况,我县对《评定标准考核细则》、《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做了进一步修订,信用等级评定考核项目、评审程序更加全面、完善,为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将根据得分情况分别评为A、B、C、D四级,考核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首先按百分考核项目得分情况初步确定信用等级;有考核不合格项目的,不能评为A级,并视实际情况,对该单位信用等级进行降级、定级。同时,对单位法人自身不能或不宜提供的信用情况,由相关部门和社会有关各方提供其信用状况作为评定依据。正式评定结果对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