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曹更生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卫向娟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闫春林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谢华海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国胜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庭长;
张红卫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庭长;
苏杭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赵歆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王晓武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