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许明霞) “谢谢焦作日报党报热线,市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让我办了一个账户,下个月我就能拿到该报销的费用了。这次多亏了你们啊。”昨日,市民王女士致电本报热线,感谢记者的帮助,让她拿到了报销款。
2012年1月份,王女士上初中的女儿因为上颌骨含牙囊肿到我市某医院住院治疗,治疗期间该院医生对王女士说,由于囊肿炎症太重,无法保住她女儿的牙齿,建议将其女儿的牙齿拔掉。王女士听从了医生的建议。
由于治疗后的效果不甚理想,王女士当时没有及时缴纳医疗费用。9个月后,王女士看着女儿的牙齿恢复得差不多了,就决定去医院结账。没有想到,当她带着女儿的医保手册到医院办理结账手续时,被告知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原因是王女士的女儿在住院时,没有向医院提交医保手册。
无奈之下,王女士拨打了党报热线求助。“当时,女儿去住院时,我问医院是否要医保手册,工作人员说结算时再要。这会儿又跟我说必须先交医保手册。我女儿从上学起就一直缴医保费,从未间断过。如果当时医院说让我先交医保手册,我怎么可能不交呢?”王女士激动地对记者说。
为此,记者来到市医保中心,将王女士的遭遇告诉给该中心的工作人员。据该中心工作人员说,按规定,医院在患者住院前,应该提醒患者是否参加了医保,如果参保了,那么在办理住院时,就应该先将医保手册提供给医院。针对王女士的特殊情况,现在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无法判定医院是否违反了规定。本着支持弱者的态度,该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承诺,只要王女士的女儿不是在医保手续等待期住的院,并且符合报销的范围,王女士就可以带上相关手续到市医保中心按比例进行此次住院费用的报销。
得知市医保中心愿意为自己女儿的住院费用报销,不胜欣喜的王女士赶紧带上相关手续到市医保中心进行医保审核,审核后,市医保中心认定王女士的女儿符合医保报销的条件,决定为她们办理医保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