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不穷,穿不穷,不会算计一世穷”。现在的公务接待,完全把一个地方吃穷喝穷了,由此很多地方也出了不少应对的“绝招”。
广东南雄市百顺镇为了节约公务接待成本,在今年的公务接待中,用自酿米酒代替了市面上购买酒水。该镇地处偏远山区,经济基础薄弱,近年来公务接待压力较大,“平均一个月要喝掉50公斤酒”,改用自己酿造的米酒后,每公斤酒成本约2.5元钱,收效明显。
基层政府“自酿米酒”,透出了公务接待的几多无奈,以及公款吃喝难以遏制的几多尴尬。试想,上级领导干部莅临,他们能不搞好公务接待?为了考核和提拔,他们岂敢怠慢?为了所谓的“关系”、“面子”,你来我往的“酒精考验”是少不了的。
如今市面上出售的白酒,每瓶价格动辄在数百元甚至千元以上,否则拿不上公务接待的台面。改用自己酿造的米酒,每公斤成本仅为2.5元钱,按每月消耗50公斤酒计算,节约下来的公务接待费用,对一个经济条件较差的镇来说,应该不是一笔小钱。从这个角度看,广东百顺镇在公务接待中改用米酒,无疑是一个值得赞赏的举措。
但是再进一步想,自酿米酒作为招待用酒,折射的何止是公务招待的无奈。必须承认的是,公务招待不仅仅只是“上面”的问题,下级越俎代庖的主动更是问题的主要所在。
有人认为,百顺镇的这一“创举”值得推广,笔者却不认同此举,从根本上看,此举并不见得是遏制公务接待的有效途径。其实早在2006年,中央即下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要求“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服务,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要是相关规定能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别说高档白酒用不着,连米酒也无须准备。
“只要心中有,喝啥都是酒”,自酿米酒不能作为白酒接待的替代品。如果一个地方真的做到公开、规范,把功夫下在态度的热情上,把精力放在工作的效率上,也许一些无奈便不会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