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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个人商用房产相关税费清查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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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1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市个人商用房产相关税费清查工作结束
清查相关税费293万元,已补缴入库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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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马登彬、申磊)8月份以来,市地税局对市区拥有商用房产面积前100名的个人所涉及的502处房产2011年度相关税费征管情况进行逐户清查,截至目前,清查工作已全部结束,共清查出相关税费293万元,已补缴入库130万元。

  该局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开展个人商用房产相关税费清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前100名个人商业性房产(共502处房产)根据区域进行了分解,制作清查清册,分别发给各区局,进行逐户摸排、逐户核实,澄清问题;在清查过程中,各区局积极与房管部门、国土部门、街道办事处加强沟通,争取支持和配合,形成清查合力;对于清查出的税款,依法采取催报追缴等措施,督促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对涉嫌偷逃税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充分利用此次清查的结果,作好房产相关信息的登记收集,完善个人商用房产租赁业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个人商业房产的税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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