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②)武陟县领导的深情叮嘱。
武陟县始终把义务兵优待工作当成一件大事来抓。近年来,由于优待金标准大幅度提高,该县义务兵人数较多,资金压力大,尽管如此,武陟县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年初就把优待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不断改进义务兵优待金社会化发放办法,开启优待金兑现绿色通道,通过邮政储蓄打折发放,将优待金足额发放到义务兵家属手中,并统一悬挂了省政府配发的军属牌。特别是该县在发放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时,发现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947元,比上级公示的8600元多出了347元,但该县没有更改变动,而是严格按照8947元的标准进行发放,极大地保障了义务兵家属的权益。
家乡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极大地激励了战士的训练热情。该县2011年入伍的城镇义务兵白一帆于2012年被评为优秀士兵,他父亲白永会不仅领到了优待金,而且还得到县委、县政府的500元奖励。白永会当即把喜讯告诉儿子,鼓励他安心服役,再立新功,为国防建设作出更大贡献,为家乡人民争光。
修武县对2010年和2011年两年冬季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基本情况进行了统计和测算,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做到早计划、早安排,足额将该项资金列入年初财政预算。今年,该县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每人拿到了1.14万元,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每人拿到了8413元。同时,该县还根据《河南省〈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办法》,对全县按期服役的官兵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50%;荣立二等功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30%;荣立三等功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20%;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在西藏服役的义务兵增发10%。
孟州市今年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实行了“城乡一体化”优待办法。该市今年确定的2012年农村义务兵优待标准为每人9269元,城镇义务兵优待标准为1.296万元,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于八一前全部足额发放到了家属手中。为扎实做好这项工作,该市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度义务兵优待工作的通知》,对义务兵、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立功受奖人员、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人员、“三属”等优抚对象的优待金发放标准及发放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狠抓落实。
博爱县根据今年优待范围有所扩大、优待标准有所提高的实际情况,及早谋划,及早安排,积极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与财政部门结合,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采用社会化发放形式,于7月31日前将优待金全部发放到位。
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以及新区的民政、人武部等部门,通过组成联合工作组,采取社会化发放的形式,于八一前将优待金全部发放到了军属手中,在全社会营造了“一人当兵、全家光荣”和“当兵不吃亏、当兵有前途”的社会氛围,为更好激发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积极性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