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詹长松) 记者昨日从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获悉,我市2012年度食品放心企业评选活动从即日起启动,将评选出放心食品经营企业(门店)30家、放心食品生产企业10家、放心餐饮服务单位10家、放心屠宰企业3家、放心奶工程达标奶站10家、放心肉工程达标饲养企业10家、放心菜工程达标种植基地8家。
据市政府食品安全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活动的申报是按自愿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企业向所在地的政府食品安全办提出申请,或者由各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办推荐,属于市直管企业的由监管部门推荐,企业应填写或提供相关评选材料。各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和市监管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单位填写《焦作市食品放心企业(门店)推荐表》,推荐部门、企业所在县市区分别签署意见后,于11月25日前报市政府食品安全办。
据了解,审核通过的企业(门店)将被授予焦作市食品放心企业(门店)称号并挂牌,给予表彰,市相关部门在执法检查中,除专项检查和有因检查之外,对其减少日常监督检查。但实行动态管理,对出现严重违法行为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资格并摘牌,通过媒体公示,3年内不能参评。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