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利害关系方:
从即日起,经公安部门备案,焦作起重运输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下属的三分厂、鑫光分公司和配套分厂统一更换、启用新的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本声明中列用的新印鉴是本法人及分支机构唯一合法使用的印鉴,特此声明!新印鉴的具体情况如下:
1.焦作起重运输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备案编号:4108030004593)
2.焦作起重运输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专用章(备案编号:4108030004595)
3.焦作起重运输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专用章(备案编号:4108030004594)
4.焦作起重运输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厂(备案编号:4108030004596)
5.焦作起重运输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厂合同专用章(备案编号:4108030004598)
6.焦作起重运输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厂财务专用章(备案编号:4108030004597)
7.焦作起重运输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鑫光分公司(备案编号:4108030004602)
8.焦作起重运输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鑫光分公司合同专用章(备案编号:4108030004604)
9.焦作起重运输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鑫光分公司财务专用章(备案编号:4108030004603)
10焦作起重运输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配套分厂(备案编号:4108030004599)
11.焦作起重运输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配套分厂合同专用章(备案编号:4108030004601)
12.焦作起重运输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配套分厂财务专用章(备案编号:4108030004600)
焦作起重运输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