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才公司的调查显示,65%的大学生第一份工作持续时间不到一年。其中,不到半年就走的占37.98%,仅9.3%的大学生能坚持两年以上。“闪辞”的原因,主要是缺乏发展空间、工作内容单调乏味和工资待遇不理想。(据11月14日《现代快报》)
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有更好的目标和追求固然是好,但频繁跳槽或辞职,总抱着“一山更比一山高”的心态来对待就业,这种思想要不得。不过细想一下,也不能把矛盾的焦点全都归结到“闪辞族”的身上,更不能一棒子打死。依笔者看来,对此现象还需理性看待。
首先来说,大学生“闪辞”有自身原因。一方面是刚刚毕业,涉世未深,没有对未来和就业道路作出一个合理长远的规划,加之理想和现实总会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便使得初入职场的毕业生们感到迷茫和徘徊,难以如愿,不得已只得放弃或离开。其次,所学专业和所从事工作不对口,眼高手低也是造成“闪辞”的重要原因。如报道中的一位年轻人所述:“我以为办公室文员只是写写公文和领导讲话稿,没想到事情很多,比如策划组织单位活动,陪领导去酒局应酬,加班赶文案是家常便饭,我觉得疲惫不堪,每天都很焦虑。”如此,肯定是要以辞职结束。也有一些大学毕业生,认为自己学历高,本领大,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可真到工作岗位上却发现事情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最后不得已也只能辞职或跳槽。
那么,用人单位是否也存在问题呢?一些企业盲目要求员工利益最大化,从而忽视了对员工的关心与爱护,不尊重员工的权益,让员工感觉缺乏温暖,久而久之,最终还是导致了人才的流失。
再者,我们一直在关注大学生就业的问题,却忽视了就业后如何处理关系和更好地发展。对于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之间出现的一些问题,相关部门是否能够很好的解决呢?假如双方在出现问题矛盾后,如果能有第三方或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和解决,那么用人单位不会流失人才,应聘者也不会轻易辞职或跳槽。
因此,笔者认为,应理性看待大学生“闪辞”,无论是大学生、用人单位,还是监管部门,都该反思自己存在的问题。最后,笔者想说的是,每一份工作都来之不易,选择时切记少一分急躁,多一分理智。
□付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