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陈曾明
“你的身份证、银行卡借给谁了?你知道对方借了你的证件干了什么违法犯罪的事吗?”面对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质询,汤先生的脑子一下懵了。他怎么也想不到,平日里挺好的朋友竟然拿着他的身份证、银行卡干起了“地下钱庄”的勾当,已经涉嫌洗钱犯罪,而他也脱不了干系。
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典型的洗钱交易分三个过程:一是入账,即通过存款、电汇或其他途径把不法钱财放入一个金融机构;二是分账,通过多层次复杂的转账交易,使犯罪活动得来的钱财脱离其来源;三是融合,以一项显示合法的转账交易为掩护,隐瞒不法钱财。通过这些过程,罪犯就可把非法所得转移并融合到有合法来源的资金中。我国刑法列举了五种具体的洗钱行为,即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
据人民银行有关专家介绍,近年来洗钱犯罪种类日益多样,尤其是利用互联网和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的新型洗钱犯罪日益增多。为此,人民银行的专家提醒大家,首先,社会公众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和掌握洗钱犯罪的特征,不要以为洗钱犯罪是黑社会、贪官、毒贩们的事儿。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者受到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包括银行卡账户)或公司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这种行为就可能涉嫌洗钱犯罪。此外,帮助别人转卖物品、通过手续费低廉的“地下钱庄”往国内外汇款,甚至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借给别人使用等,这些行为都可能被洗钱犯罪分子所利用,可能会涉嫌洗钱犯罪。其次,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和金融账户,避免成为他人的“替罪羊”。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因为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会被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或者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或者因他人的不当行为而致使自己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受损。公众不要出租或者出借自己的账户包括银行账户、其他金融账户以及U盾等网上银行交易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