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伟涛)在两市行政区划交界处,环保部门“自扫门前雪”能否行得通?如何填补交界环境监管空白,预防跨界污染转移?焦作与新乡环保部门强化跨区域协作,实行跨界环境污染联防联控。
这是记者11月23日从焦作、新乡两市环境保护局跨界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协议签订仪式上获得的消息。按照双方协议,两市环保部门将在源头防范、携手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强化合作,加强跨区域污染防治,建设美丽中原。
科学合理规划,加强源头防范。合作双方要根据跨界河流功能区划要求,科学制订本地区环境保护规划,依法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可对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采取限制生产、停止生产等行政措施;对辖区内存在超过国家、省规定的污染排放标准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限产限排或停业关闭;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能和工艺的企业,应依法强制淘汰或关闭。
建立协商机制,预防跨界污染。对双方边界地区建设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 等企业,要一律关闭取缔。对涉及双方责任的,一方发现或者知晓此类情况后,应及时通报另一方,组织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跨区域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当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事故)、跨区域环境影响或者污染纠纷时,双方应联合处置环境安全应急事件和环境污染纠纷,并与当地水利、河道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当上游地区发生或者发现非正常排放污水,可能导致下游水环境质量恶化时,应及时告知下游地区,加强水质监测、闸坝调控,对有关污染源采取限产限排或停产整治等限期治理措施,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做好防范工作,把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加强联络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双方应加强联系,保持畅通的信息互送、共享渠道,并加强环境监测应急救援,强化环境监测工作的合作,建立焦作—新乡环境监测网络,依托和利用现有的公用通信网络,及时通报交界断面水质状况及其他环境质量状况,为跨界污染防治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利用互联网传递监测信息,实现监测信息共享。同时,建立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边界区域环保合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