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张先生
问题陈述:我家在中站区,这几年一直在外地打工,现在想回来家了。打工期间,我在当地缴纳了养老保险。请问,已经缴纳的养老保险能转回焦作吗?
行动记者:杜 玲
行动结果:带着张先生的疑问,日前,记者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进行了采访。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的规定,参保人员跨省辖市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存储额累计计算。
就张先生的情况来看,他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要先到工作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带着这个凭证到焦作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基础科,同时填写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并由接收单位盖章。这个手续,职工可以委托亲人或朋友办理,但要出具由职工本人签字的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