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参加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明日起可到市司法局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了。
据了解,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具体时间为11月29日至12月6日;领取地点为人民路阳光大厦A513房间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考生需要注意的是,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考生须凭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主、副证亲自到场领取,不能代领。
许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