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面对当前医患纠纷、劳资矛盾、征地拆迁等新型民生类社会矛盾纠纷凸显状况,如何找到化解良策?今年年初以来,博爱县司法局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探索社会矛盾化解新思路,构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成功对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组织领导工作到位,推进矛盾纠纷调解。该局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基层科长和各司法所长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各司法所所长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安排排查工作,确定排查重点,分解排调任务,掌握工作动态,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同时,该局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增强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对辖区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使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调解、早处理,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调解组织稳步发展,调解员队伍不断扩大。该局按照“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原则,在各乡镇和各行政村都建立了民调委员会,形成了县、乡镇、村(街)三级人民调解网络。目前,全县共成立乡镇级调委会8个,选聘调解员71名;村级调委会204个,选聘调解员779名,并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专业调委会和医患纠纷专业调委会,公开选聘调解员15名,其中专职调解员13名,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扎根基层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该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便民利民、方便快捷的特点和优势,深入开展“人民调解春风化雨”专项活动,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仔细进行统计、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分门别类逐一登记建档,并制订有针对性的调解预案,开展调解工作。同时,该局对突发性事件及早介入,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加以解决,避免出现严重后果。
截至目前,全县各级民调组织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81件,涉及当事人1135人,调解成功569起,成功率达98%。
(王晓波 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