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新忠 通讯员程伟)打桩机和旋挖机机声隆隆,大型装载车来回穿梭,到处是建设者忙碌的身影……这是近日记者在我市几个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地的所见所闻。据悉,2011年以来,我市共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房32662套,已发放廉租补贴2251万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
为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建成保障性住房,我市对保障房建设质量实行“四控”: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对保障房建设负总责,全面掌控质量安全;对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建筑材料使用等环节实行全程监管;对工程设计、工序验收、竣工备案等环节实行严格监管;畅通投诉渠道,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质量安全监控。每月定期进行巡查,不定期进行检查,有效规范建设行为,消除质量隐患;健全事前控制、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的全程监管模式,制定消除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把加强质量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目前,全市已开工项目工程质量监管率达到100%,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全市保障房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在保障房分配管理上,我市确保公开透明,坚持“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审批程序,实行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制度,对保障对象采取主动申报、年度复审、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定期抽查等多种检验方式,加强动态管理,使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退出,确保有限的保障房惠及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
为确保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我市今年年初下发了保障房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工作要求、推进措施。职能部门与项目单位提前对接,联审联批,加快手续办理速度。对推进缓慢的项目,除对具体责任人通报批评外,还对项目所在县市区分管负责人和导致项目推进缓慢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今年年初以来,我市共组织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推进会6次、联审联批会3次,印发督察通报23期,下发整改通知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