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文》:社,先秦时初指土地神,亦指祭祀社神的场所,后逐渐演变为地方基层组织或民间团体。
在以前,民间有很多种自发自愿的互助组织,叫“结社”或“拢会”。结社多是民间的自救互助、自娱自乐的性质,或是为了将某件事办好和为了祭祀某位神灵而组织的,如“红白互助会”、“蒸馍会”、“井会”、“关帝会”等。从事越来越多的世俗性活动,如修桥补路、赈济贫困、操办丧葬婚嫁等在民间的自然集会其实是比较活跃的。诸如“乡社”、“吟社”和“莲社”,就属于民间比较普遍的几种集会。“乡社”每年会有两回祭祀的活动,分为“春社”和“秋社”。规定:立春后第五个戊日举行春社,立秋后第五个戊日举行秋社,社日那天,同村或同族的居民一起祭神、拜祖、看戏、喝酒、互送食物,热闹如过年。
其实在旧社会民间各行各业的人,也发起和组织了本行业的许多“社”。如文人发起的诗文社、专业诗人发起的律华社、武士发起的射弓蹋弩社、蹴鞠运动员发起的齐云社、傀儡艺人发起的傀儡社、理发师发起的梳剃社,还有阔太太和富家小姐们发起的明为供佛实为比阔的斗宝会,还有一些爱吃爱喝的几个人组织的吃喝会,甚至还有旧社会由妓女发起的类似行业协会性质的翠锦社等。
还有一种是为了解决劳动力的不足,成了的相互协力者,邻里之间在农业生产上的互耕、互种、互收、互管者较多。有的一家喂一个牲口,可在干重活如犁地、耙地时两家搭伙干叫“搿犋”。可有比较穷困的农户,两家共养一头牛或一头驴的情况也不少,民间叫“喂两条腿牛”、“喂两条腿驴”。
上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前期,祭祀性质、经济性质的结社渐渐衰落,可进入上世纪80年代后,经济性质的结社渐渐的又多了起来,本世纪初,政府看到经济互助性质的联合有助于民间经济和生产力的发展,还号召人们组织成立了一些专业性质的会社。同时祭祀性质的结社,也渐渐地在民间兴起。还有一些娱乐性质的结社,为民间的文艺繁荣和满足文化需求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为民间所喜爱。
不夸张地说,在民间,不管您是什么身份、从事什么工作,应该都能找到自己喜欢的社团加入进去。
人和人之间有“社”这样的一个纽带连接起来,使人们感觉到了人群的温暖。村庄和村庄或地区之间,也有类似这样的关系,群体建立起来的亲密关系在民间统称为“社亲”。
这些关系都是先辈联结起来的,在武陟做田野调查时即发现许多这样的有趣现象。如驾部村与小董村的社亲是在汉朝时,驾部村的干闺女嫁给了小董村的天下第一孝子董永而联结成的;再如小麻村与西岗头村的社亲关系是在明朝初期杀元人的时候,把回族人也当成元人来杀,小麻村人都是回族人,跑到西岗头村,西岗头村人把他们保护了起来而联结的;圪垱店人与兰封村的社亲是因为在唐朝时兰封村一个老中医在圪垱店村(当时叫青龙镇)行医,对待病人不论贫富,一视同仁,没有钱一样看病抓药,医治了不少圪垱店村的穷苦百姓而联结的。因而小董村人对驾部村人、西岗头村人对小麻村人、兰封村人对圪垱店村人怎么舛,他们都不恼,关系特别亲。在武陟县类似这样的村庄还有许许多多,如王李庄与布庄、冯丈村与亢杨村、郭下村与童贯村、圪垱店的回民与商村、千村与马村等。
社亲双方兴舛,舛起来不兴恼,如小董村人见驾部村人叫他们喊老姑父,不喊就捆成看瓜佬,驾部村的人也不恼。
社亲关系双方有事找上门,不但让烟递茶,而且还好吃好喝,腾出床铺让他们休息睡觉,需要东西随便拿,需要帮什么忙,不讲代价就去帮,亲密得像亲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