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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2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工商部门发布11月份消费警示
家用电器、食品成投诉热点

作者:李冬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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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李冬露)日前,市工商系统12315指挥中心发布了11月份消费警示,家用电器、食品成投诉热点。

  11月份,市工商系统12315指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587件,其中咨询540件、投诉34件、举报13件。目前,该中心已处理投诉30件,办结率88.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4万元;已处理举报13件,办结率为100%。

  11月份消费者投诉的基本状况为:商品消费17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4件,占商品消费总量的23.6%,居第一位;家用机械、日用百货和烟酒饮料食品各3件,占17.6%,居第二位;其余4件,占23.6%。服务消费17件,其中电信类服务7件,占服务消费总量的41.2%,居第一位;居民服务3件,占17.6%,居第二位;其余共7件,占41.2%。

  消费者对家用电子电器投诉最多。有些经销商从小厂家购进一些价格低廉的电子产品,临时租用或搭建场地经销,过一段时间就撤柜。这些电子产品使用一段时间后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由于无法找到商家,售后也就无从谈起。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一定要到正规商场,注意检查产品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切莫贪图便宜吃亏上当。

  食品问题一直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注意观看标识。一些食品标识不规范,内容与实际不符,部分食品中含有异物,尤其是散装食品在放置、保存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另外,消费者还应该注意检查食品是否标注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提前标注或涂改、伪造生产日期,是否有QS食品质量认证等。

  临近岁末,又到服装鞋帽销售旺季,消费者对此的申诉也随之增多。有的经营者销售质次价高的衣服鞋子,消费者购买后穿不了几天就出现衣服裤子破损、掉色,羊毛衫起球,鞋子开胶、开裂等问题;一些经营者为满足消费者崇尚名牌的心理,销售傍“名牌”服装鞋帽,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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