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于辉)作为河南省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市),我市4家县级公立医院、12家乡镇卫生院和394个一体化村卫生所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实现了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全覆盖。
根据我市实际和群众用药习惯,在507种基本药物基础上,我市又增补了50种药品,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药品总控目录。
截至目前,乡、村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达100%,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率达70%。全市累计零差率销售药品1.03亿元,让利群众184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