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今日沁阳/政 文 上一版3  4下一版
要对青少年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市人民医院荣获“河南省2011年度创新医院”称号
我市县乡村级主要医疗机构
已全部实行“药物零差价”
弘扬宪法精神 服务科学发展
沁阳看守所邀请医师
为在押人员巡诊授课
贯彻十八大精神从自身做起
“安全守法文明出行”人人有责
我市警方快速抓获
一命案逃犯
图片新闻
抓住环保工作的“牛鼻子”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2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全守法文明出行”人人有责
我市开展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本报讯 (通讯员连百忠)12月2日,市公安交警大队在怀府广场举办了以“遵守交通标志信号,安全守法文明出行”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局、交通局、公安局、省级文明单位、焦作市级文明单位干部、职工,全市中小学校校长、学生家长代表、客运企业负责人和汽校学员等300余人参加了“12·2”集中宣传活动。

  据了解,国务院决定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集中活动仪式后,该大队组织与会人员来到市公安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宣传民警向参观者介绍了沁阳市辖区内发生的典型的重大交通事故,分析了发生事故的原因,使观众充分认识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的危害,以及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参加警示教育的驾驶人纷纷表示要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活动日当天,市公安交警大队在人员密集的一号、二号岗、七号交通岗分别设立了“12·2交通安全日”宣传咨询台,摆放了交通事故安全展板;组织汽校部分学员和实验小学小学生上路协助交警开展拒绝交通违法行为劝导活动,通过向行人、非机动车、驾驶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标志信号,安全守法文明出行的自觉性,为营造“文明交通人人有责”氛围,切实提高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形成人人关注交通安全、参与交通管理的良好局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