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黄磊)今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管理,实行中层干部管理“三报三审”制度,有效提升了中层干部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报三审”即事前报审调整请示,事中报审调整方案,事后报审调整人选。
通过这一制度,首先把严了身份关。对于拟调整任用的中层干部要求必须是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具备干部身份,并注重行政、事业人员与岗位性质的对应,有效避免了行政、事业混岗情况的发生;其次把严了职数关。中层干部职数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执行,有效避免了各单位增设、虚设中层干部职位的问题;同时还把严了选用关。在中层干部推荐考察过程中,各单位提前向组织部门沟通,确定推荐时间,组织部门派专人进行大会推荐和实地考察。
据了解,“三报三审”制度实施以来,我市共有36家单位119名中层干部通过了审批备案,有效促进了干部队伍的结构化、合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