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丰舒潍)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获悉,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我市决定从12月15日至2013年1月31日,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据悉,此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
与此同时,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工商、质监等部门也要密切配合,全面开展液化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充装、经营和储运液化气行为;质监部门要加大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力度,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要责令立即停运整改;工信部门要加强对修武县三辰煤矿的安全监管,加大对已关闭小煤矿的巡查力度,严防死灰复燃;教育部门要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全面排查治理校园内各类事故隐患。此外,冶金建材、民爆器材、旅游、水利、燃气、电力、农机等行业和领域,都要结合各自实际,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安全措施,切实强化管控,做到万无一失。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