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医改专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解放区重拳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村卫生室:
方便一村百姓
乡镇卫生院今冬不再冷
“局长办公电话”
让群众就医无障碍
小小挂历送真情
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重要指示精神
国务院医改办加快推进大病保险工作
老村医喜领
退休补助金
武陟县创新“先住院后付费”服务模式
王大爷送锦旗
海南基层医疗信息化平台
覆盖全省2476个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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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5万特殊人群
医保住院标准提高


作者:张淼淼、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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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 (记者张淼淼、叶超) 2013年1月1日起,北京市所有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标准实现统一。这意味着北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的“一老”和无业居民的住院报销比例提至70%,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提至17万元。

  记者20日获悉,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策惠及北京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一老”和无业居民约25万人,减轻群众负担约1亿元。

  据介绍,“一老”是指北京市城镇户口,男(年满60岁)、女(年满50岁)的无保障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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