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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部署2013年
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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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通讯员狄涛) 201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设廉洁政治,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市纪委监察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营造清风拂面、文明健康、祥和轻松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采取“三项举措”,弘扬新风正气。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节日期间反腐倡廉教育。一要通过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发送廉政短信、组织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二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倡导廉洁、诚信、守法、节俭的社会风尚,营造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三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以良好党风带政风促民风,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通知强调,实行“四严两减”,厉行勤俭节约。各级党政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本着简朴、节约、务实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活动,坚决防止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现象。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严控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控制年终各种检查、评比、表彰活动,减轻基层负担;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禁止举办各类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通知指出,明确“五个不准”,确保廉洁从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已收受的要及时、主动上缴或存入 “581廉政账户”;不准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不准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不准以拜年为名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准以赌博、变相赌博或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敛钱财。领导干部不但要管好自己,严格自律,同时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通知要求,完成“六个要求”,密切关注民生。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解决实际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节日期间困难群众的帮扶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拖欠职工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要加大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力度,重点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执法监察力度,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提供保证;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到基层走访慰问,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通知重申,加强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行为。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履行职责,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双节期间,市纪委监察局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地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情况进行检查。

  市纪委监察局公布举报电话:3568134、3568355,举报信箱:3568355@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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